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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神华黄骅港务公司黄骅港三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CS...

  神华黄骅港务公司黄骅港三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1501077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黄骅港三期工程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以东约90km的渤海之滨漳卫新河与宣惠河交汇的大口河以北海域。港口距天津港112km。本工程码头布置在黄骅港二期工程码头北侧、北防波堤的南侧,与二期工程码头呈“面对面”布局,本工程和二期工程码头之间的水域为两座码头共用的港池水域。本工程新增卸车/装船能力5000/5000万吨/年,新建4座5.0万吨级的专业化煤炭装船泊位,码头结构按10.0万吨级。新建煤炭筒仓24个,容量约72万吨。新建2条卸车线,每条卸车线布置1台四翻翻车机,布置在港区西北侧。

  2.2招标范围:

  (1)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内容:①监测、分析水环境质量现状;②沉积物监测;③海洋生态监测;④渔业资源现状调查;⑤环境空气质量监测;⑥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2)污染治理设施监测内容:①含煤污水处理设施监测;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③厂界煤尘无组织排放监测调查;④除尘器出口排放监测调查。

  (3)在国家环境保护部组织验收审查之前,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而按要求增加的监测项目。

  具体内容见本项目技术内容及要求;

  2.3 服务周期:自本项目试运营开始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监测并提交监测报告;

  2.4 服务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或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3近5年(2010年至今)具有类似服务业绩。

  3.4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类别为交通运输类,登记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最终以环保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担任过2个及以上港口码头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或环保验收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5年环境保护工作经验;

  3.5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月 12 日至2015年 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注: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方式”或“售卖标书现场交费”。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4.4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4.5现场踏勘:自行踏勘,踏勘联系人:于俊清 电话:0317-538871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9: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神华海港国际酒店4层第二会议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人: 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

  联 系人: 周永珍、于俊清

  电 话: 0317-538870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张纪海、张鹏

  电 话:010-58132354、58134643

  传 真:010-58132374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账 号:345 458 594 966

  2015年 2 月 12 日

  附件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电子支付的前提

  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参与的项目允许电子支付;

  投标人需在以下17家银行中任何一家开通企业网银,完成电子支付。17家银行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河北银行、徽商银行、BEA东亚银行

  二、供应商电子支付的步骤

  供应商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点击“供应商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登录系统后,点击“招标财务”菜单下“供应商网上支付”功能;

  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缴费内容;

  点击操作框右上角“网上交费”按钮,在弹出的提示框中输入校验码,点击“提交订单”,然后点击“立即支付”。按照提示用投标人企业网银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_供应商使用手册》。

  三、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1000116647xxxxxxxxxxxxxxxx,或(鄂尔多斯分公司)2100000009xxxxxxxxxxxxxxxx,或(银川分公司)22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010-58134668。